日前,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特別
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進一步規范和明確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的工作程序、企業的權利義務以及企業自行調整補稅的相關問題?!豆妗芬蟾鞯囟悇諜C關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中發現企業存在風險后,要主動提示風險;企業按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并自行補稅的,只按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個百分點。
據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特別納稅調整是稅務機關針對企業關聯交易違背獨立交易原則、利用避稅港進行稅收籌劃等特別情況,采取的轉讓定價、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和一般反避稅管理等反避稅措施。
《公告》明確,稅務機關通過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前期監控和后續跟蹤管理等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手段,發現企業存在特別納稅調整風險的,應當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提示風險,促使企業關注轉讓定價、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等特別納稅調整風險,自行審核評估調整;企業應按規定在20日之內提供同期資料或者其他有關資料,自行審核分析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合理性,可以自行調整補稅;企業要求稅務機關確認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稅務機關須按規定啟動特別納稅調查調整程序,確定合理調整方法,實施稅務調整后,作出結論性意見;企業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階段自行調整補稅的,稅務機關仍可按規定實施特別納稅調查及調整,以防止自行調整不到位的情況。
“《公告》的另一個亮點是對企業自行調整補稅加收利息的問題給予明確?!睋撠撠熑私榻B,為鼓勵企業自覺遵從稅法主動補稅,對于稅務機關作出風險提示后,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并自行補稅的,只按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個百分點。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稅務機關通過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前期監控和后續跟蹤管理等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手段發現納稅人存在特別納稅調整風險的,應當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提示其存在特別納稅調整風險,并要求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20日之內提供同期資料或者其他有關資料。納稅人應當審核分析其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合理性,可以自行調整補稅。納稅人要求稅務機關確認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特別納稅調查調整程序,確定合理調整方法,實施稅務調整。
二、納稅人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階段自行調整補稅的,稅務機關仍可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特別納稅調查及調整。
三、納稅人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階段按照上述規定提供同期資料等有關資料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其自行補稅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個百分點。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8月29日
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規范稅務機關開展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工作,我們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提示是否是稅務機關的結論性意見?
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提示,是稅務機關通過實施關聯申報審核、同期資料管理、前期監控和對已調查企業的跟蹤管理等手段,發現納稅人存在的特別納稅調整風險點,并予以提示;不是對納稅人下發特別納稅調整結論性意見。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提示的主要目的是促使納稅人關注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企業管理等特別納稅調整風險,自行審核評估,也可以自行調整。
二、納稅人如何獲得特別納稅調整結論性意見?
納稅人如果要求稅務機關確認其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方法等特別納稅調整事項,稅務機關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特別納稅調查調整程序,確定合理調整方法,實施相應稅務調整,并作出結論性意見。
三、納稅人自行調整補稅后是否可免予稅務機關的調查調整?
納稅人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階段自行調整補稅,是納稅人自行審核評估特別納稅調整風險所采取的措施,自行調整可能存在調整不到位的情況,因此,稅務機關仍然保留特別納稅調查調整權。
四、納稅人自行調整補稅如何加收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和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做出特別納稅調整的,應當補征稅款,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加收利息。對于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的,稅務機關可以只按照上述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個百分點。納稅人在特別納稅調整監控管理階段,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資料并自行補稅的,根據上述規定,應當按照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