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公告期,別人動了你的商標怎么辦?今天小知就給你支支招。
你知道什么是商標初審公告嗎?
對于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國家商標局經初步審查后,認為該申請注冊商標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這就是商標初審公告。商標初審公告期為三個月。
《商標法》第三十條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商標局之所以設置初審公告這一環節,就是為了方便有人提異議的。因為商標局的工作人員也不能保證能夠檢索出近似商標,所以,為了公平起見,會有3個月的初審公告期。如果你是企業老板或者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看見初審公告欄里出現了和你們公司一樣或類似的商標,那么你就可以行使你的權利了。
當然,初審公告這三個月的時間你可能沒注意到,導致了商標已經注冊下來。但這個商標的確和你的商標有相似或容易造成混淆,所以你必須要采取措施了。小知教你三招,面對他人的侵權行為。
一種方法是直接找到當事人,也就是侵權的那家公司,如果人家態度好的話這事就好商量了。下面就是一個有關專利的故事,雖然是專利,但事情就是說侵權的。
故事說上個世紀80年代初的時候,Sun Microsystems還只是一個創業性的科技公司。某一天,一小撮IBM員工突然出現在了Sun總部大樓內,聲稱Sun侵犯了IBM 7 項專利并要求支付賠償。Sun的員工在認真查閱了涉案的7件專利后發現其中6件很可能是無效的,而且Sun很明顯也沒有侵犯IBM所提到的第7件專利。在 Sun闡明這一結果后,場面突然非常的尷尬。不過很快領頭的IBM員工發話了:“好吧,也許你們真的沒有侵犯我們剛剛提到的那7件專利,但是我們在美國有 1萬件專利,你難道真的想讓我們空手回去再查查看你們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其他專利嗎?還是你們小小的表示一下,花個2000萬美元私了了此事?”
故事你可以當笑話看。但是侵權就要有所付出的,或放棄商標,或給人家許可費,在現在這個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薄的時代,企業一般是不會乖乖就范的。
所以如果不愿協商的話還有兩種辦法,一種是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一種是向法院起訴。
一般來說,行政保護程序較為簡單,執法效率高,能夠較迅速恢復權利人的權利狀態。當然怎么選都可以,只要能夠維護企業合法的權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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